“哎!小剛、陳峰同學,你們別急著走啊!”
見李小剛和陳峰的身影越來越遠,高美急忙挽留,“再……再吃點兒東西吧!”
隻有留下李小剛,事情才有轉機,她才有機會“扭虧為盈”。
“不用了。”
陳峰頭都沒回地擺了擺手,“吹牛X消耗的體力不多,我吃飽了。”
“?”
高美一陣錯愕。
不是……
陳峰什麽意思?
他不是打過自己的臉了嗎?怎麽又來了一下?
他有強迫症吧草!
非要左右開弓、讓自己的臉頰“腫”得對稱才滿意?
就在高美失神之際,陳峰便帶著李小剛走出了火鍋店的大門。
“哎!小剛你等等,我有話要對你說!”
高美徹底慌了,大吼著追了上去。
再也不見?
相忘於江湖?
這話是她說的不假,可哪條法律規定說過的話不能反悔?
現在的高美,根本顧不上麵子了。
她隻知道,那條沒有肉又長得不好看的小醜魚,已經成為了一條“百萬富貴魚”!
而失去這條“百萬富貴魚”的後果,她承受不起!
然而……
高美還沒跑兩步,就有一名火鍋店的服務員攔在了她身前。
“這位小姐,請買完單再走。”
“買單?”
高美愣了愣,“李小剛和陳峰沒買嗎?”
“沒。”
服務員搖了搖頭。
她不清楚李小剛和陳峰是誰,但從高美的語氣和神態上不難看出來,高美說的應該是剛剛離開的那兩名男生。
“什麽?”
高美氣壞了。
一個是新晉的百萬富豪,一個是隨手送人百萬的大佬……
結果,他們跑了個幹淨,卻把自己留下來結賬?
這是人能幹出來的事?
“你腦子有泡吧?”
高美氣急敗壞地罵道:“你不攔著那兩個男生,卻攔著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