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還是上了燕總的車。
畢竟麵對金主爸爸的邀請,也為了自己的前途,沒有哪個牛馬,會選擇拒絕。
車外,大雨傾盆。
雨珠啪嗒啪嗒地打在車窗上,快速地滑落,留下一道道看不清痕跡的水痕。
車裏,溫暖而帶著淡雅的海棠花香,在立秋時節,竟然有了幾分春意。
我坐在副駕駛座位上,有些拘謹。
畢竟一覺醒來,我已經三十一歲。
而在這之前,我把全部的身心,都撲在學業和掙錢上,從未交過男朋友,更沒有和陌生男人離得這麽近的距離。
我為了緩解心中的緊張,我默默地掐著指尖,把頭看向窗外,放空自己的思維。
紅綠燈路口前,車緩緩停下。
燕總的聲音,在我的左側響起。
“忘夢大大的本名是什麽?為什麽要取‘忘夢’二字,為自己的筆名?”
“是因為想要忘記什麽?還是有別的什麽含義?”
一直沉默的氣氛,被燕總接二連三的發問打破。
我努力回想他的問題,思考片刻,緩緩道:“我的本名叫李沁如,為什麽把筆名取為‘忘夢’。”
“是因為在寫這本書前,我曾經遭遇了一場車禍,凶手鋃鐺入獄,而我則躺在**,成了植物人,昏迷了整整三年。”
“三年之後,我醒了過來,卻丟失了從前所有的記憶。”
“媽媽說,人生不過大夢一場,既然忘了,就不要再想起來。放眼未來,這才是真正的歸途……”
我說完這些,下意識地偷偷瞄了他一眼。
他依舊目視前方,麵色平淡。可手指卻緊緊地抓住方向盤,攥得指尖發白。
我以為自己哪句話,惹得金主爸爸不快,便立刻收回視線,努力複盤自己剛剛說過的話,絞盡腦汁地想說些話找補。
但下一秒,綠燈亮起,他一腳油門,車又穩穩地行駛在,大雨中的道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