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代孕基地回來後,南笙接連幾天都心神不寧。
“親愛的,最近身體欠安?”老公捏著老婆白嫩的臉蛋,打趣著。
“沒有,隻是有些心煩意亂。”
連著幾個晚上,她都在迷迷糊糊中做著噩夢。
一個年輕女子跑過來:“孩子,給媽走,我才是你親媽。”
“不行,這孩子是我的,我從小把她養大,一把屎一把尿,操碎了心。”南笙將娃緊抱在胸口,生怕對方搶了去。
“她在我肚子裏一點點長大,又從我腸子裏爬出來,為了生她,我疼了兩天兩夜,到現在還落下病根。”對方理直氣壯,咬牙切齒。
“你隻是生了而已,孩子長得像我,像我老公,你隻是提供了土壤,種子和原材料都是我們的,錢你也拿了,憑什麽說就是你的。我有協議,出生證明,有戶口本。”南笙不甘示弱。
“沒有我的肚子,哪來的那些七七八八的東西。”對方氣勢洶洶,一副誰生誰有理的架勢。
“你胡說八道,你背信棄義,你恬不知恥!”
“你······你還知書達理,知識女性,呸。”
......
當事人小娃娃撲閃著一雙天真無邪的大眼睛:人是人他媽生的,妖是妖他媽生的,我是誰生的?
二人吵得不可開交。
無奈,對簿公堂。
中年法官身穿法袍,冷峻嚴肅,坐在高高的審判台上,居高臨下地審視著芸芸眾生。
法官:何為生母,受孕,懷胎,分娩,此乃孕生母親,也稱作生母。
南笙,卵子的提供者,卵母,遺傳學上的母親,你們二者皆為母親。
都可以認定為母親?
和別人共享孩子?
南笙慌了神,辯解道:“法官大人,我們之間有協議,而且支付了高昂的費用。”
法官摸了摸並不存在的胡子:協議是雙方自願達成的,但由於違背法律的強製性規定,違背公序良俗,法庭認定協議無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