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如果這是真的就好了,哪怕價格昂貴,
隻要能治愈癌症也是值得的,隻怕最後又是一場空歡喜。”
這些言論,引起了大家極大的震動,
他們越聽越驚訝,越聽越難以置信。
從這些證據看來,林毅的“希望”藥似乎真的可能有效。
這顛覆了大家之前的觀念,給每個人帶來了巨大的衝擊。
如果這藥,真的能治療癌症,
那將是對全世界的巨大震撼。
“我們可以接受被告曾經患有癌症。”
“也能接受他的癌症已被治愈,但這僅僅說明他的病好了。”
“隻有複查報告,還不足以證明他是因為這種藥物而康複的,
也許還有其他治療方法。”
原告方律師提出質疑:“林毅患的是早期癌症,據我了解,
現代醫學已經有治愈早期癌症的可能性!”
這話一出,許多人開始動搖。
的確,林毅的癌症被治愈了,
但這並不能直接證明是因為他售賣的藥物。
他或許通過其他方法治好了病。
因此也不能直接認定他賣的藥就是癌症的特效藥。
這一觀點,得到了許多人的認同。
此時,餘夙仙望向被告席上的林毅,
輕輕點頭示意,隨即準備放出大招。
緊接著,當她拿出新的證據時,
全場頓時陷入沉默。
就連原告席上的人,也都啞口無言。
“僅憑當事人的說法。”
“確實無法證明這種特效藥的效果。”
“畢竟,即使麵對癌症,也有奇跡發生的時候!”
麵對原告律師的陳述,餘夙仙坦率地回應道:
“林毅治愈林毅的情況,隻能說明他很幸運,
但這並不能證明藥物本身的有效性。”
她接著展示了所有原告的病曆,解釋說:“每一份病曆記錄了從初次就診到最終複診的過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