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責任嗎?”
在無盡的等待中,肖響聽見這樣一句。
肖明月的目光裏多了絲期待和質詢,可肖響沒有欺騙的打算,點點頭:“至少現在,是。”
天人交戰良久,女子的手緩緩回握了男人的,比婚禮時還慎重:“我願意。”她聽見自己的聲音說。
連她自己也不曾想到,驕傲的、清高的、國民大小姐,有朝一日會如此乞討一個人的愛情。
或許人性既是如此。
輕易捧到你跟前的,往往不珍惜。當真正失去,明白它的重要性,才願付之一炬。
肖明月明白,自己的那句願意,意味著在短時間要經曆喪權辱國般的悲痛。
因為這代表了,她默許肖響暫時無法對溫薔薇忘情,默許他在背後默默助她脫困,默許他除了身體的忠誠,給不了她心。
可得到人就好了,不是嗎?
她在心中默默反駁肖書橋的言論——
其實,她曾經與溫薔薇時一樣的女子。
隻不過,她率先經曆的,是肖響的心在她身上,人在生活裏缺席。她受夠了沒日沒夜的思念,講句話也要審度半天。她經曆過,知道那樣的難過不會比現在少,所以她做了別的選擇——
選擇他的心暫時出走,可人在身邊,觸手可及,那便夠了。
“那,你能答應我一件事嗎?”
談話到末尾,肖明月想了想,還是決定強勢一回。
此時的肖響已經被她的退讓給打動了,一副有求必應的樣子。
“等秦端午的事情了結,我們也去國外定居……好嗎?”肖明月征詢道。
“你喜歡哪個國家?”
“都行,”她莞爾一笑,“隻要不留在這裏。”
她身上畢竟扛著個巨大的秘密,萬一哪日東窗事發,又是不可控的變數。人越成長,越不喜歡變數,越知道平靜的可貴。
肖響思忖片刻,點點頭:“等他醒,或者死,有個結果,處理完畢,你想去哪裏都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