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兩個晚上的思考,吳老頭找來了李一隱。
“我還有三個月的費用,幫我轉給一個老朋友來住三個月吧。”吳老頭說。
“您這是?”李一隱問。
“我想明白了,我還能活幾年?我一輩子都在為兒女活著,現在,我豁出去了,剩下的十年為自己活著!我要結婚!我要找個老伴過剩下的日子!我憑什麽都要為兒女們活?他們吃我啃我這些年還不夠麽?我賺到,我攢下的,就應該花在我自己身上。”
“兒女這種東西,你一味遷就他們,他們隻會蹬鼻子上臉!人心的貪欲在他們身上最明顯。”吳老頭繼續說。
“決定了?理智的決定了?”李一隱問。
吳老頭內心早已平靜下來,這不是一朝一夕的決定,這是二十年積累的力氣做出的最終決定,否則自己一生再也沒有機會為自己活著了,雖生尤死。
吳老頭灑脫地離開了,去找以前那個老伴,女方也沒再找人,兩人一拍即合,當天就拿著戶口本去領證了。辦好後,吳老頭又把自己的房子加上了她的名字,這套房子就是兩人共有。
做完這些,他還是覺得不放心,就到公證處,立了一份遺囑,自己死後,房子歸老伴一個人所有。積蓄平分給老伴、兒女。
“不用這樣,咱倆年紀差不多,你沒了,我也差不多了。”老伴心裏感傷。能遇到一個真正對自己好的人實在太不容易了,這種真心原本就少,這個年紀遇到就彌足珍貴了。他有這個心,她其實就滿足了。
“我要排開萬難,給你安穩,否則就不是真心。我也不想再被那些沒用的白眼狼啃了。”吳老頭說。做完這些,他的心終於放下了,安穩了,這種為自己的舒坦從來沒有過。
“咱倆好好活著,以後相依相伴!活到就是賺到!”吳老頭拉著她的手,兩人眼眶同時濕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