偷命?
那豈不是殺人?
我冷笑:“你找錯人了。”
說完我轉身就走。
花二樓說:“別這麽快就拒絕我,你不想知道你媽的消息了?”
我頭都沒回,說:“我不相信你知道我媽的消息。”
其實來之前,我就是懷疑的,唐瘸子花了五年都打聽不到的消息,我不相信他一個花二樓就能知道。
就算他知道,我也不相信他會輕易地告訴我。
我和他根本不是同一條道上的人,道不同,不為謀。
但我之所以來,就是想知道他到底要耍什麽花樣,對我有什麽企圖。
現在知道了,他是想讓我做一把刀,幫他弄一個人。
我是個賊,不是殺手。
除了我目前還未知的仇人,我沒必要動別人的命。
可我剛走幾步,那個尖嘴猴腮留著兩撇山羊胡的公鴨嗓一閃身,攔住了去路。
他嘿嘿一笑,操著公鴨嗓,說道:
“嘿嘿,你小子年紀不大,脾氣不小啊。別以為會兩下子就牛逼了,你可知道我是誰?”
說著,緩緩地衝我舉起了左手。
我這才注意到,他的左手多了一根小拇指,一共有六根。
而且,多出的那根小拇指已經風幹,好似插在手掌上的一根枯樹枝。
“六指猴?”
我心裏一驚。
我聽我媽說過,江湖上的確有這麽一號。
他生來六指,以前經常混跡在上流社會,借著與有錢人握手的機會,用第六根手指,摘人家的手表、手鐲和戒指。
動作幹淨利索,神不知鬼不覺。
因為他長得尖嘴猴腮,所以混了個六指猴這個名號。
後來據說遇到了茬子,在手腕上藏了刀片,割斷了他第六指的神經,從此,這根手指就壞死了,變成一截枯樹枝。
當年他也算是一號人物,怎麽就給花二樓這個大混子當了走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