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鳴推開酒吧的玻璃門,熟悉的音樂和酒香撲麵而來。
李真熱情地迎上前,將他引到一個安靜的包廂。
房間裏,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正坐在沙發上,西裝筆挺,目光銳利,一看就是個精明人物。
男人站起身,伸出手說:“楊先生你好,我叫徐耀文,你可以叫我阿文。”
楊鳴與他握手,直奔主題:“徐先生你好,我聽李老板說你想要買《我記得》的版權?”
徐耀文點頭,語氣中帶著些許急切:“是的,還請楊先生開個價。”
楊鳴眼珠一轉,試探性地問:“你是從哪得知這首歌的版權是我的?”
“之前你在酒吧裏唱過這首歌......”徐耀文解釋道。
楊鳴回想起那晚有位女士詢問過歌名,但具體長相已經記不清了。
他笑著說:“看來徐先生已經做過調查了?”
徐耀文猶豫片刻,坦白道:“實不相瞞,我是沈晴,沈小姐的經紀人。她馬上就要發布一張新專輯,她想將你的這首歌收錄到新專輯中。”
“沈晴?”楊鳴皺眉,對這個名字感到陌生。
李真趕緊補充:“沈小姐是現在華語樂壇當紅歌手,那首《悲歡》就是她唱的。”
“沒聽過。”楊鳴直白的回答,讓兩人頓時尷尬不已。
他轉而問道:“既然你們想要買我的歌,那肯定已經有預算了吧?說說你們的預算。”
“獨家買斷,三十萬。”徐耀文自信地報價。
楊鳴沉思片刻,出人意料地說:“價格也倒是合理.....不過嘛,我並不想要錢。”
“不要錢?”徐耀文驚訝地問,“那你要什麽?”
楊鳴緩緩道來:“這首歌我可以免費送給沈小姐,不過我有一個要求......”
“什麽要求?”徐耀文追問。
“我有家酒吧再過一段時間就會開業,我希望開業的當天,沈小姐能過來做開業嘉賓。”楊鳴提出了自己的條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