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成板著手指頭一算,達成吳誌用的要求,需要五百萬的營業額。
注意,這是營業額。
也就是毛利。
實際利潤有一百萬都算頂天了。
他們能拿到百分之五十一,差不多五十萬。
卻要還給馬林兩百萬。
那也就是說,他們這個季度的營業額,至少還要翻個四倍,也就是兩千萬。
才能還得起這筆錢。
“馬總打的一手好算盤啊,不費吹灰之力,就讓我們出局了。”王成感慨道。
我也明白,馬林是厭煩了我們,又不想背一個用完就扔的名聲。
於是設了個局,把我們給趕走,並收回所有的地盤。
還不費成本。
偏偏我是搶著往裏跳。
“錯了!”
這時,柳晴忽然進來,她在門外把我們的對話,聽的一清二楚。
但並不認同我們下的結論。
“馬總這麽做,是因為他生氣了,他向來不喜歡自作主張的屬下。”
我辦批發市場,搞商業街,都沒有事先和馬林商量過。
盡管我做的事,對於馬林是有益的。
但馬林不喜歡我這樣的人。
“不過話說到這個地步,現在說什麽都沒用了,因為你沒給自己留一點後路。”
柳晴對我的私自主張,同樣很生氣,我向來如此,做什麽事都是一意孤行。
也就是她脾氣好。
否則,早撒手不管了。
“接下來你打算怎麽辦?”柳晴問道,她想知道,我計劃怎麽還這兩百萬。
我指了指桌上,剛畫好的圖,“等馬總的錢一到位,我們就馬上著手建商業街。”
柳晴搖了搖頭,她不明白,我是把她當傻子,還是說我就是一個傻子。
“就算這條商業街,一天內建好,明天就開張,三個月的時間,也不可能有兩千萬的營業額,就是一百萬都達不到。”
商業街是有利可圖的,但這是長期的投資,收回成本,就得最少一年的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