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楊宇,我已經看穿你的把戲了,承認吧。”
秦意涵似乎並沒有注意到楊宇、林清璿、林浩三人臉上的表情變化,繼續道:“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和林浩哥今天會來,所以早早在這裏等著,為了演得逼真一點,不惜專門注冊了一個傳媒公司?”
楊宇肯花一千萬找人配合演戲,證明楊宇心裏是有她,對待她的感情始終沒有變,仍然是以前那個舔狗。
因為愛得深。
所以才會瘋狂,一千萬說拿就拿。
但那是一千萬,是錢,不是白紙,更不是樹葉。
秦意涵的心裏隱隱作痛。
那本來是她的錢,是她支持林浩哥創業的資金。
但現在卻被楊宇用來注冊了一個皮包公司,還請了一個漂亮花瓶。
她看了眼林清璿。
作為女人,連秦意涵自己都覺得林清璿漂亮,難怪能夠將林浩哥迷得神魂顛倒。
但沒用,花瓶就是花瓶,空有一副好皮囊。
“你說我,找人演戲?”
楊宇終於從愣神中緩過來,隻感覺好笑,“秦意涵,如果你腦子有病的話,我勸你趕緊去治病,但在此之前,你必須先把那五百萬彩禮退給我。”
“不然你今天拿五萬支持林浩,明天拿五萬治療腦子,那是我的錢,不是你的。”
秦意涵不屑道:“裝,你繼續裝,你把事情鬧這麽大,花這麽多錢,不就是想讓我回心轉意嗎?”
“其實,隻要你向我道個歉,表個態,我肯定原諒你,甚至隨時可以跟你去民政局,把結婚證辦了。”
“好了,道歉吧。”
說著她將脖子高高揚起,仿佛一隻高貴的天鵝。
男人就是賤。
舔狗更賤。
當然,林浩哥除外,他是受到了林清璿那個花瓶的勾引,所以才變成舔狗的,跟楊宇有著本質上的不同。
那天她親自找楊宇,身上甚至都帶了身份證,一心想要跟楊宇去民政局辦理結婚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