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再踩一腳油門唄,不然我還得再往前走七八百米。”
薑雪無奈,隻能按照我的話又把車子往前開了一段。
“就這裏吧。”
車快要開到沈念家樓下的時候,我終於開口提前讓薑雪把車停了下來。
周圍沒什麽人,不過我還是在下車的第一時間就把車門關上了,以免給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。
我覺得作為一個被‘上岸第一劍,先斬意中人’斬掉的前任,我在麵對薑雪的時候已經做到了足夠的平常心。
電腦的事情我確實不是有意報複她,而是它的的確確失竊了。
希望真的像我想的那樣,那個偷電腦的賊隻是為了賣點錢花。
目送薑雪的車子消失在視線當中,我這才拿著鮮花和禮物,走進了沈念所在的那條小巷裏。
沈念租的房子在臨街的七樓,也是步梯房,但好處是她的房子是頂樓,樓上有個帶鐵門的天台,幾乎可以算作是她的私人領地,這幾年我跟她經常在天台上喝酒,在宿醉當中暢談人生。
我踩亮聲控燈,沿著樓梯一口氣爬上七樓,站在701門口敲了敲門,卻久久沒有得到回應,於是拿出手機給她打去了電話。
沒想到電話卻提示關機。
我隱約感到有些不對,因為沈念除了群眾演員之外,還有一個重要的身份,那就是群頭,在她身上肩負著許多群演和劇組之間的業務來往,可以說至關重要,一般情況下她的電話絕對是二十四小時待機的。
在我的印象中,認識她這幾年以來,她好像就沒有關過機。
“沈念,你在家嗎?!”
我又用力敲了敲門,可還是沒有得到回應。
見此情形,我不再繼續敲門,而是拿出鑰匙打開了她家的門。
我和沈念都有對方家裏的鑰匙,正因如此我才覺得前兩天夜裏我太過分了,無論出於什麽樣的心態我都不應該打擊她的夢想,這是底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