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,幾人便看到了發著光的對勾店鋪:耐克店。
程啟走進店鋪。
壯狗賀元平像鬼子進村一樣,連忙給營業員招手,說道:“你們店長呢?這是我啟哥,超級富二代,你們趕緊的幫我啟哥搭配幾身衣服。”
林傳雄在旁邊直翻白眼,還踢了賀元平一腳:“老賀,你他媽低調點。”
賀元平道:“我低調個毛啊,跟啟哥出來咱不用低調。還有,別踢我,prada的衣服髒了洗著很貴的!”
一群穿著白色工裝耐克的營業員直翻白眼,心道你倆這雙簧唱得也太好了,生怕別人不知道你們是狗腿子。
白眼翻歸翻,但營業員們從氣質上能分得出,這個被他們喊作啟哥的,估計真是個大富二代。
店長趕緊迎了上來。
隨後,在店員和店長的招呼下,程啟直接刷卡一萬多買了三身衣服。
程啟看著鏡子裏的自己,穿著白色AJ運動鞋,黑色運動褲和白色T恤,看起來很陽光帥氣,但總覺得少了一種prada帶來的高貴感。
搭配都還不錯,但要真說起來,跟菁曉蘇的搭配還是有一點距離的。
不過程啟不講究高貴感。
舒服就行了。
這一身是真舒服。
耐克的鞋子確實比prada的軟的多,程啟覺得自個能多走兩千步。
“老賀,老林,老孫,你們幾個要不要也來幾身?”程啟問道。
逛街,花錢唄,簡單。
賀元平看看身上的prada,然後搖搖頭:“啟哥,我這還沒過夠癮呢,暫時不想穿比prada檔次低的。”
“熊樣!”程啟罵了一句,但心裏就喜歡這號人。沒這號人,自己錢都花不出去。
細狗林傳雄也搖頭:“我瘦,穿運動裝就更瘦了,撐不起來。”
孫成宇也搖頭:“我穿不出這種陽光的感覺。”
程啟隻能作罷。
兄弟們不需要,強行消費係統也不給返利,沒那必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