轟轟烈烈的環保運動在東坡集悄悄展開。
農牧公司和合作社在智能一體化的建設下逐漸融合,但二者又股權分明,互不幹預。
基本上,合作社的盈利都分到了村民的手上。
而農牧公司,無論是養殖場還是桃園生態園,亦或機械廠的股份都是集體占大項。
這一部分分紅沒有發到村民手上,而是充入村委賬戶,用來建設福利設施。
養老院雖然還是個理念,但在婁玉瓊的帶領下,組織村裏的婦女積極地開展敬老活動。
再加上資金支持,雖然還沒有正式的場地建設,但理念已經逐步完善。
聽說要搞古樂館和高蹺俱樂部,村裏的專業人士更加活躍,隔三差五地給組織表演,弘揚傳統文化。
美麗鄉村的建設離不開精神文明的建設,在此基礎上,東坡集的村民規章正式出台。
第一條:每位村民都要學法、知法、守法,自覺維護法律尊嚴,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。
第二條: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,和睦相處;不打架鬥毆,不酗酒滋事,嚴禁侮辱、誹謗他人;嚴禁造謠惑眾、撥弄是非。
第三條:積極參加衛生活動,參與和支持農村環境衛生改造,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。
第四條:落實門前三包責任製,生活垃圾定點存放,杜絕垃圾亂扔、糞便亂排,柴草雜物等亂堆、亂放現象。
第五條:村民積極履行各種義務,主動參與道路、交通、學校、水利等公益事業的修建維護工作。
第六條: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,承擔撫養教育子女和贍養老人的義務。
第七條:自覺實行計劃生育,嚴格按政策依法辦事,提倡男女平等,優生優育,積極開展關愛女孩活動。
第八條:村委會負責監督本村《村規民約》的實施,並有權利對違反者采取處罰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