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月十五。
東坡集的麥場上,老少爺們踩著高蹺,披紅戴綠、敲鑼打鼓地歡慶著新一年的到來。
東風一手拿著一個短木棍敲得乒乓起勁,或許覺得不過癮,他甩開腿子來了一個側空翻,霎時間一片叫好聲此起彼伏。
第二天一大早,鳳霞嫩著東閣一通打整。
“我給你買的皮鞋你咋不穿啊?這解放鞋穿得出去嗎?”
“我是去進貨,來來往往得走多少路,那皮鞋不得勁。”
“那我給你買的夾克衫你咋也不穿啊?你看你牛仔褲配大綠褂,這叫個什麽啊?”
東閣嬉笑道:“我這不是舍不得穿嗎?”
鳳霞自然也不是真的在意,整理完了衣服又整理行李。
“這皮包挺值錢的,連包帶東西一塊兒給人留下。”
“知道,這麽點事還用你說。就是你給帶的這些東西是不是有點那啥?”
鳳霞瞪起眼睛詢問道:“那啥啊?”
東閣立馬訕笑,“沒啥、沒啥!”
鳳霞依舊不依不饒地埋汰道:“虧你還是個生意人,一點人事都不懂。
“人家改革開放的前沿,榮老板又是華僑又是大老板,人家缺啥啊?隻有土特產才能表達過年的心意。”
“對,媳婦兒說得對,媳婦兒說什麽都是對的。”
“對了,你不是說榮老板有個兒子嗎?你不得準備點小孩兒的禮物嗎?”
“不用吧?我是去進貨又不是去串親戚。”
“我聽你那一說這位榮老板是個講究人兒,萬一人家請你去家裏做客,你不得給人家孩子帶點啥?”
“問題是我不知道帶啥?這不過年嗎?我給點壓歲錢不得了。”
“不是!你們才是第二次見麵,你就給人家孩子壓歲錢?萬一誤會了還以為你走後門呢?”
“那不至於,你不知道人家榮老板多隨和,我們都哥哥長弟弟短的稱呼,我給人孩子五塊十塊的壓歲錢不算啥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