顏昭華沒有急著找蔣榮對峙。
就算顏昭文得知事情後,氣得要去替她討回公道,顏昭華也讓哥哥不要管。
她一邊收集證據,一邊照舊跟蔣榮演著恩愛夫妻。
直到蔣榮發現了不對勁。
兩人為此大吵了一架,但為了女兒兩人都做出了妥協。
顏昭華與蔣榮約定,等到顏如雪18歲那年,兩人就協議離婚。
顏昭華會給方敏和她的兩個孩子讓位,但蔣榮名下50%的財產必須劃給顏如雪。
而且在等著離婚的這段時間,蔣榮必須扮演好一個好父親的角色,務必不能耽誤顏如雪的學業。
不然,顏昭華就準備與蔣榮死磕到底。
有她擋著,方敏隻能一輩子當小三,她的兩個孩子也永遠隻能是私生子,休想入蔣家的族譜。
蔣榮考慮再三,答應了這個要求。
而方敏為了能夠順利上位,打發走顏昭華,也對這份協議沒有任何異議。
三個人背著顏如雪,相安無事地又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5年。
直到被顏如雪撞破蔣榮和方敏的醜事。
顏昭華說這些話的時候,很是平靜,仿佛在說別人的事情一樣。
但,顏如雪懂什麽叫做“哀莫大於心死”。
花了一個月的時間,顏如雪慢慢接受了父母感情不和的事情,又花了一個月的時間,顏如雪接受了爸爸並沒有那麽愛她的事實。
她向來早熟,也沒有顏昭華想象的那麽脆弱。
整件事情中,她恨透了蔣榮和方敏,卻對她的媽媽極度的心疼。
但是,誰也沒有想到,如此平靜說著這些事情的顏昭華,會在顏如雪高二那年毅然決然地選擇輕生。
原本顏昭華就跟蔣榮撕破了臉皮,況且顏如雪也知道了事實的真相。
兩人就再也沒有必要扮演恩愛夫妻。
不過,因為財產劃分的問題,兩人在事發後的一年才正式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