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同誌你來得正好,你快把這個小偷抓走,她偷了我的手表!”巧雲上前催促道。
路堯冷冷掃了她一眼,嚇得巧雲一個激靈,心虛地低下頭。
“乘警同誌,快把這個害蟲帶走吧,省得她禍害別人。”她指著姚春芽,聲音卻沒剛才大。
且先不說姚春芽根本幹不出這種事,路堯做這份工作早已練就一雙慧眼。
眼前的女人在撒謊,路堯寒聲說道:“同誌,我們抓人辦案也是要講究真憑實據的。”
“你如何證明是這位乘客偷了你的手表,如果真是她偷的,怎麽會明目張膽放在枕頭下等你去翻?”
巧雲也不敢看路堯,她就覺得這個大簷帽嚇人,凶巴巴的。
“那我不知道,反正東西就是在她枕邊發現的,一定是她拿的,因為我們下午才吵了一架,她就算不是小偷,也是行為惡劣!”巧雲又改了說辭。
眼瞅著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,路堯暫時停止問詢,轉身去清場,“都回去吧,別看了。”
他繼續對著姚春芽他們說道:“你們幾個跟我走一趟,到餐車包廂去做個筆錄。”
巧雲不幹了,壯著膽子,“偷東西的又不是我,我可不去,同誌,你是乘警嗎?這明擺著就是她偷東西,你還問啥呀?”
路堯睨了她一眼,道:“這是按正常流程辦的,還是你心裏有鬼,不敢去做筆錄。”
巧雲幹笑兩聲,硬著頭皮向前一步,“這樣啊,同誌你不早說,我跟你去就是,反正丟東西的是我,我心裏能有什麽鬼。”
路堯點點頭,“那你們跟我走吧。”他看了眼上鋪一直沒動靜的乘客,提高聲音,“在場還有其他人願意作證嗎?”
床鋪上的人動了動,卻沒吭聲。
門外的人也都是出了事以後才來的,雖然都想當一回熱心群眾,但他們的證詞幾乎一樣,也起不了什麽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