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玉嬌看了這麽久的熱鬧,她已經摸清了周家長輩以及周冬兩口子的態度:周家長輩是很想替春哥出頭,但是沒有人願意真正收留他。
收留春哥,一來自己家裏要多養一個人,二來要得罪周冬兩口子。
而且春哥已經十歲了,過幾年還要幫他張羅娶媳婦,聘禮也是一筆大開支。
李玉嬌用堅定的語氣緩緩開口:“周家族長,我和我家三郎都很喜歡春哥這孩子,再加上我家人不多,三郎也需要人照顧,不如我請春哥到我家來,當個長工,你們看如何?”
李玉嬌話一說口,鳳霞就指著她諷刺地笑了起來:“我說你最近怎麽待春哥這麽好呢,原來是打著讓春哥到你家幹活的主意,嗬嗬,春哥這兩年吃我的穿我的,到了能幹活的年紀了,你就要坐享其成?真是打得一手的好算盤!”
李玉嬌道:“你著急什麽?我話還沒有說完,春哥到我家打長工,我是要支付他工錢的,包食宿,一個月八百錢,族長,你們覺得嗎?”
周家族長的眉頭頓時舒展了起來,臉上也露出了笑容!
讓春哥去李玉嬌家裏,既不用他們周家的人負責,又不用擔心春哥回到周冬家裏被嫂子虐待,這是一舉兩得啊!
鳳霞依然諷刺道:“八百錢?誰知道你是真給還是假給?”
李玉嬌補充:“我可以和春哥簽契約,按手印,說好的給工錢就會給工錢,一文不少,且我們現在就可以立據畫押!”
周家族長看了李玉嬌一眼,他一開始就覺得李玉嬌年紀雖小,但是很有膽量,氣勢也足,覺得是可以托付之人。
不過,他覺得還是要問問春哥的意思。
“春哥,你自己覺得呢?眼下三條路給你,第一,到族裏吃百家飯,第二,回你自己的家,繼續和哥嫂一起過活,第三,到荊三娘子家裏來打長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