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牧與王晴和哥舒蒙兩人一直聊到了傍晚,直到李牧的肚子再一次傳來咕咕叫的聲音,他才意識到一個問題。
“不對,那個女婢怎麽還沒回來?”
李牧站起身來,往院外張望了一番。
一旁的哥舒蒙開口道:“那女人怕不是拿著老爺您給的錢跑了吧?”
“跑?”
李牧有些不敢相信。
一來自己給的錢並不多,隻有五十文,一個女婢至於為了五十文錢跑路嗎?再說扶桑也是有著嚴格的戶籍製度的,她的奴籍還在自己手裏呢。
雖說李牧本來也沒打算豢養女婢,本打算找個機會把那女婢的奴籍換掉的。
在有著嚴格戶籍製度的封建國家中,沒有戶籍,就相當於是黑戶。古代可沒什麽人權,黑戶可不會被移民局“遣送回國”,黑戶唯一的命運,就是被人抓走繼續當奴隸。
或者被人賣到妓院。
她連戶籍都沒有,身上就五十文錢,能幹嘛去?
李牧很好奇的搖了搖頭道:“她應該沒那麽蠢吧?扶桑人雖然窮,但五十文也不至於讓一個人起到捐款跑路的想法吧?”
五十文,用這個世界上扶桑的購買力來計算的話,也就相當於二十一世紀的幾百塊人民幣。
而就在這時,一旁的王晴忽然眉頭一皺,轉頭看向李牧道:“老爺,我有種不好的預感。”
“恩?”
李牧也皺了皺眉,老實說,他已經猜到王晴要說什麽了,隻是李牧也不想往最壞的方向去考慮。
“她可能遇害了。”
“不至於吧?”
李牧眉頭緊鎖道:“誰會害一個家奴?還是……攝政大臣親封的榮譽旗本的家奴?”
不過考慮到扶桑武士在大街上殺人不犯法,李牧還是揮了揮手道:“走,跟我去找找。”
倒不是因為李牧在乎那女婢,而是咽不下這口氣。
很快,三人出了內城,來到了外城的集市,三人逛了一圈,也沒發現什麽不對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