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春蘭和沈建軍在警察廳力奪沈知竹的房本,態度那叫一個強硬。
完全把出門時,沈愛秋叮囑的要溫柔,要把自己的態度放低,因著年齡問題,和養育之恩,說不定周圍人會同情。
而他們再做出一些口頭上的承諾,沈知竹說不定會迫於壓力將房本給他們。
“大伯大伯母,你們就不要再強迫我了,我是不可能交出來的。”
“好你個白眼狼,我們養你這麽久,給個房本怎麽了,你弟弟還等著結婚呢。”
弟弟?
她上輩子倒是把沈曉傑當成弟弟,可他們有把自己當家人嗎?
沈知竹靠在顧雪兒的懷裏,一副傷心透了的失望模樣。
“大伯母別說了,你一說他,我就想到弟弟經常把我的飯倒掉,讓我餓著肚子,還總是打我罵我,說我是賠錢貨,早晚把我賣了換彩禮錢,原先我是不信的,可你們……可你們果然為了六百塊錢的彩禮,不顧我的意願,讓我嫁給一個不熟悉的人,警察叔叔,我心裏哭哇。”
沈知竹捶打著胸口,哭的上氣不接下氣,那架勢,活像受了天大的委屈。
這一招還是跟李春蘭學的,她剛才想起來,就活學活用了。
也不算冤枉了他們,這些事,她兩輩子都是這麽過來的,沈曉傑在他們的溺愛下長大,早就成為了家中的小霸王。
不管是吃的用的,全都緊著他,哪怕是沈愛秋,都比不上。
對自己,隻要有一點不如意,自己就是對方發泄的出口,拳打腳踢早就是家常便飯了。
上輩子,沈知竹能活到走出村子去往繁華的地方,也是福大命大。
現在的沈知竹,把自己養的很好,誰能想到顧雪兒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,瘦瘦的,小小的。
一方咄咄逼人,還不在理,另一方被常年區別對待,膽子小小的。
警察員最後問了一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