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開車回家,我和媽媽的家不是鳳凰山半山腰的顧家大宅,而是離顧家尚有一段距離的別墅區。
我媽是我爸的三房太太,老大老二都健在的情況下,她壓根沒資格住進顧家大宅。
隻有初一十五,大太太去廟裏上香,我媽像個仆人一樣幫大太太提著籃子,點香,忙前忙後的,中午才能回顧家大宅跟爸爸一起用餐。
我媽不在家,秋嬸告訴我:“太太一大早就出門了!”
我知道,我媽去做頭發,做spa,做光子嫩膚。
難得才能見我爸一次,她鉚足了勁也要把自己收拾的光芒萬丈。
我媽很漂亮,就是沒什麽腦子,所以這輩子隻有做小三的命。
而我的命,就是小三的女兒。
我媽連個兒子都沒生出來,就生了場病,從此不能再生育。
所以再漂亮,也是被養在外麵,做一隻人人羨慕又人人唾棄的金絲雀。
我上樓去換衣服,我媽早就給我準備好了。
爸爸喜歡旗袍,我的禮服就是一條白底淺紫色小花的旗袍,很素雅,素的不像去參加生日宴。
首飾同樣清湯寡水,水滴狀的翡翠耳墜之外,就隻有一隻通透的白玉手鐲,連妝容我媽都有講究,妝容一定要淡,唇色一定要慘,比我自己的唇色還要再黯淡一些。
倒不是我媽的審美有問題。
她是讓我cosplay我爸的初戀情人。
每個渣男都有一個愛而不得的白月光,一個十七歲就患病去世的美麗女孩,每到她的忌辰,我爸都會帶著一大束小雛菊去給她掃墓,我奶奶的墓他都沒掃的這麽積極。
我爸已經半年沒到我們這裏來了,也怪不得我媽都把我給豁出去了。
打扮完畢,我帶著我的禮物去顧家大宅。
剛好在門口遇到我媽,她依舊明豔照人,出去折騰一整天,跟沒折騰一樣,這就是高明之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