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潔被抓到公安所的時候,頭發淩亂,衣服扣子都沒扣正。
“我對象可是副縣長的兒子顧風,你們敢抓我?”
“你們這些人,最好是放了我!”
“不然吃不了兜著走!”
人都被抓來了,孫潔還在囂張。
“老實點!別說副縣長兒子的女朋友了,就是副縣長犯罪也要坐牢!”
公安所的人是在顧風家裏抓到孫潔的。
雖然沒有捉奸在床,可孫潔未婚就住進男方家,還打著對方的旗號耀武揚威。
這讓公安所的人瞧不起。
他們對待孫潔的態度,絲毫沒有因為她的恐嚇有所改變。
經過一天的審問,公安所認定孫家人偷東西,搶劫,還有賣人。
孫家人不僅偷搶過桃喜的東西,還有其他村民的東西。
至於上門搶人的王超,還要被追究其打死老婆的事。
王超的三個兄弟,也是從犯,也被一並關起來。
當然,這隻是公安所給的初步定論,最後定罪還要有過程。
公安所的人說了,等到孫家人正式被定罪的時候,他們偷走和搶走的贓物都會退還。
若是東西被損壞,桃喜不要東西,就讓孫家人換成同等的金額的錢賠她。
孫家要是錢不夠,就用他們的房和地來抵扣。
時間過去這麽久,孫家偷搶的那些東西,能吃的他們都吃了,能用的也都用了,桃喜當即就表示自己要錢。
孫家人聽到要他們還錢,瞬間痛哭流涕。
這麽多年,他們光是偷搶桃喜的東西加起來有上千塊。
孫家根本沒有那麽多錢,要是用房子和地來抵,簡直是要了孫家人的命!
他們還試圖用親戚關係來道德綁架桃喜,可是她堅定不移地不鬆口。
孫家人見軟的不行,又開始不停地咒罵桃喜。
他們特別不甘心,要還桃喜那個傻子那麽多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