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拒執法,後果自負,這幾個字全是威脅。
桃喜知道再跟公安所的人繼續說下去不是個辦法,她趕緊趁樂鳴還擋在自己前麵的時候,去到電話旁,給衛舒雨打電話,讓她來把大寶小寶接走。
衛舒雨那邊有廠裏的貨車,來得會很快。
並且她這個人腦袋清晰,知道怎麽處理後續的問題。
她會幫桃喜將家裏安置好。
跟衛書雨掛斷電話,桃喜又給了幾個市領導打去電話。
她倒不是想要走後門或者是做什麽。
畢竟女老師是自己吊在後院的,桃喜和樂鳴什麽事情也沒做,不怕公安所的人查。
桃喜給市領導打電話,是怕整件事情背後有人在作怪。
若她什麽也不做,等著對方出招,很有可能被冤枉死。
掛斷市領導的電話,桃喜才放下心。
此時,公安所的人和樂鳴已經有動手的趨勢。
“這位同誌,如果你還這樣的話,就別怪我們不客氣!”
公安所的人摸向腰間,桃喜發現她帶著槍。
這個年代執法人員的槍支管理,沒有,幾十年之後嚴格。
公安所的人能拿出槍,桃喜也沒太吃驚。
“住手!”
桃喜很怕對方真的拿出槍來動手。
哪怕樂鳴伸手了地,哪怕靈泉水能讓人起死回生,她也不願意樂鳴有一絲危險。
“我們會跟你們走的,再等幾分鍾,讓人把孩子接走就行!”
這次桃喜擋在了樂鳴的身前:“你們執意要動手的話,後果自負!”
桃喜將剛才公安所的人,說出來的話還給他們。
桃喜的身份和地位,來的這兩人非常清楚。
他們更知道桃喜和樂鳴功夫好,所以才特地配了槍過來震懾。
說到底公安所的人也不敢真的拔槍出來,直接朝他們開槍。
桃喜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,隻等幾分鍾而已,公安所的人也就不再繼續咄咄逼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