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把這個小偷抓起來,送到鎮上公安所!”
林建國憤怒的指著桃喜,像是要吃人。
可是這次,站在林建國旁邊的其他男知青們誰也沒動。
聽了桃喜的話以後,誰都不是傻子。
他們看著桃喜屋子裏的東西是很眼熱,但也不蠢。
林建國信誓旦旦的說樂鳴在桃喜屋子裏行苟且之事,可是兩次抓奸都沒有成功。
這個林建國連自己的身份都能騙人,誰知道桃喜偷東西這事靠不靠譜?
荒唐事在村子裏鬧,不管成什麽樣,會有村長兜著。
要是搞到鎮上公安所,到時候就一發不可收拾。
“你們抓人啊!”
林建國見其他男知青都不動,有些崩潰。
桃喜看他這個樣子,又感覺腳下的地窖門沒有再動,放鬆了不少。
不過現在要緊是將黑壓壓看熱鬧的村民都趕出去。
這些人的眼神就跟餓狼似的,直勾勾落在桃喜所有東西上。
什麽新衣服,新鞋子,新水壺,新盆子.....
哪一樣都是好東西。
有人更是靠著牆摸進來,想要趁機偷東西。
“把東西放下!”
桃喜尖叫一聲,剪刀落在偷肥皂那人的手上。
“啊!”那人慘叫一聲,滿手都是血。
“出去!你們誰賴在我家裏,我就當強盜打!”桃喜滿臉的狠色,用剪刀將所有人逼退。
然後她跟著出去,從外麵把門給關上了。
人群裏,大家議論紛紛。
“哎喲,這傻子莫不是真的跟哪個男人搞在一起,換了那麽多東西吧?”
“你可別開玩笑了,屋子東西加起來怕是有上百塊,誰那麽大手筆拿來給個傻子?”
“你別說,這傻子今天把臉洗幹淨了,除了有點瘦,倒是挺好看的!”
“嘖嘖嘖,這麽小就這麽騷——”
.....
話是越說越難聽了。
現在是1976年,所有人日子都過得緊巴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