戈貝爾身高臂長,輕鬆贏下爭球。
爵士先攻。
伯克持球通過半場,來到弧頂組織。
羅斯腳尖頂著三分線,壓低重心,擺出標準的防守姿勢。
“好久不見,德裏克。”
伯克一邊運球,一邊和羅斯打著招呼。
羅斯點了點頭,沒有和對方閑聊,而是專注比賽。
“希望你的腳傷已經痊愈了,否則防守我會有大麻煩的。”
伯克繼續說道。
從他的語氣中可以明顯聽出,他對羅斯這位曾經的MVP非但沒有忌憚,反而還很有信心。
但這也不難理解。
伯克是三年級新秀。
巧合的是,過去兩年,羅斯都飽受傷病困擾,沒有打幾場好球。
而伯克在生涯的前兩個賽季,場均得分都是12.8分,算是一個非常有潛力的進攻型後衛。
再加上和艾佛森有幾分相似,伯克在猶他當地很受歡迎。
這極大地增加了他的自信。
因而,在麵對久負盛名的羅斯時,伯克的第一反應是要痛擊後者,打出自己的名聲!
為什麽那麽多新秀想要和科比、詹姆斯對位?
尊重或者崇拜是一方麵,更多人還是想著——打敗了這樣的超巨,我就是更屌的那個了!
伯克說出這帶有挑釁意味的話,也是想激起羅斯的情緒,讓他也想和自己較量。
但...
羅斯雖然年紀不大,但在經曆過重傷、被公牛“拋棄”後,心態已經非常成熟。
對於伯克的垃圾話,他視若無物,一點反應都沒有。
伯克發現自己被無視,不禁有些惱了。
[你還以為你是那個MVP嗎?]
伯克一邊在心中吐槽,一邊展開進攻。
隻見他右腳踏出,調動全身機能,做了一個幅度極大的Crossover!
這是艾佛森的招牌動作。
伯克做的有幾分神韻,但幅度和速率都遜色不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