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霧:攤上這種命格,真是不想活了。
她無奈地閉上眼睛養神,旁邊座位上坐著的熊孩子太吵,她直接往自己身上貼了一張靜音符。
貼完之後那個熊孩子的聲音倒是聽不到了,但他折騰來折騰去,那雙腳時不時踹她一下。
朝霧睜開眼睛,看著自己膝蓋的位置。
雖然她的衣服都是地攤貨,很便宜,但每次穿出來都洗得幹幹淨淨,清清爽爽。
而現在呢,幾個黑髒髒的腳印留在她的衣服上,看著就讓人心情煩躁。
朝霧的情緒比較穩定,她拍了拍身邊抱孩子的母親,還算有禮貌地說。
“管一下你家孩子,不要讓他亂踢。”
婦女撇過頭,有用一種審視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一遍,緊接著不屑地呸了一聲。
“我家孩子這麽小,讓讓小孩怎麽了?嫌鬧你別坐火車啊!”
朝霧被這惡意滿滿的話凶得怔了一下,她盯著女人的臉,麵色平淡。
“你這人犯口業諸多,你兒子這三日內有血光之災,如果你們兩個依舊這樣我行我素的話,當心……”
一句話還沒說完,婦女呸一聲把自己嘴裏的瓜子皮吐到了朝霧的臉上。
“放你娘的狗屁,你才有血光之災,你個不要臉的小賤人,你怎麽敢罵我兒子,老娘砍了你信不信!”
“我看你這打扮就不像什麽好東西,呸!”
朝霧的容貌很出色,身上穿著卻樸素極了,外加隨身攜帶著一個很大很奇怪的背包,上麵掛滿許多神神叨叨的東西。
這種組合搭在一起讓人感覺挺奇怪的。
她拆開一張濕巾,擦了一下自己的臉。
那小孩哈哈笑著,肆無忌憚地又踹了她幾腳。
她不吭聲,女人以為她是認輸的表現,於是得意地哼笑一聲。
“嘁!”
擦幹淨自己的臉後,朝霧捏著擦臉的濕巾,麵無表情地扭頭,纖細有力的手把女人的臉掰了過來,在她張嘴想罵人的那一刻,將自己手中的濕巾塞進她嘴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