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短幾周內,顧天易經受了三次暴擊。
第一次,他歡天喜地迎來開學季,親手將從七黎帶回的禮物送給她,卻等到她的累覺不愛。
第二次,他聽到親舅舅坦誠,喜歡了莫晴嵐三年。哦,還沒有名分。
今天是第三次,也可以說是第一次的餘震。
母親的話猶在耳畔。
因為解除了合約,沒錢可賺了,所以她不追了,卻還冠以“喜歡是逾期不候,她有了新的守護對象”的借口。
他怎麽也想不到,心密密麻麻地痛。
怔忪了好半天,他拿起那合同,“媽,我可以帶走嗎?”
合同隻是斬斷兒子念想的工具,已經發揮了曆史使命,盛雲溪當然不介意。
“天易,這世上好姑娘有的是,不必為了這一朵,而放棄整片花海。”
顧天易訥訥地應著,弱水三千,隻想取一瓢,為什麽這麽難?
他走出書房,回到了自己的臥室,鎖上房門,整個人萎頓下去,背靠著門一點點滑下去。
合同上的字跡,毫無疑問就是莫晴嵐的。她曾多次在課堂上給他傳紙條,也曾在他生日時,禮物裏寫下真摯的賀卡。
就是這個樣子,做不了假的。
他可以接受她轉身,接受她心有所屬,可他無法接受,最初一切的一切都是虛假。
對他好是假的。
擋桃花是假的。
說過的話、撩過的情、給予的溫暖,都是假的。
那,什麽是真的?
許久,他拿起手機,撥通了那個幾乎倒背如流的號碼。
《萬物不如你》的手機鈴聲響起。
嗬,連鈴聲都是對他無情的嘲弄。如果真的不如,為什麽他失去所有?
莫晴嵐很快接通了,“喂,顧學神,什麽事?”
“晴晴。”
隻叫出了名字,顧天易就止住了。如果問得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那還能做朋友嗎?或者從此形同陌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