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閱還是每天去秦詩家裏給她換藥,送飯。
這天帶她去孟回那裏複查。
孟回看了秦詩的傷,“恢複得很好,已經結疤了。”
“後麵不用再換藥了吧。”沈閱問他。
孟回睨了眼沈閱,“是可以不用,不過她的手活動力度還是要看她本身的情況。”
“生活都能自理了,還能有什麽情況?”沈閱瞥了眼秦詩。
自從那次過後,她沒像之前那麽撩他了,安分得很。
所以對女人,也不能太客氣了。
免得她沒分寸。
孟回不知道他倆究竟發生了什麽事,難得見到秦詩這麽安靜,他幫她創造機會,製造話題,也不見她搭言。
“秦小姐,你覺得你的手還好嗎?”
秦詩輕輕握了握手,點頭,“還行。”
孟回又看向沈閱,沈閱斜視著他。
“你自己覺得還行就好,總之不要強撐。你這是舍命救人,該讓人負責就別客氣。”孟回的話說得很明白了。
沈閱真不知道孟回到底是和誰認識了十幾年。
秦詩笑了笑,“我是自願的。本不該讓誰負責的。沈總是個有擔當的男人,我很感激。”
孟回聞言愈發嫌棄沈閱,“瞧瞧人家,再看看你。”
沈閱早見識了秦詩會變臉的麵孔,所以她說的話於他而言就像在唱戲,聽聽就好,當不得真。
也就孟回個大傻子,覺得秦詩單純。
拿了去疤痕的藥,孟回送他們出去。
待秦詩走到前麵一點,孟回拉住沈閱,“你這是把人給傷了?”
“說什麽鬼話?我跟她什麽都不是,傷什麽?”沈閱甩開孟回的手,警告他,“別瞎起哄,我對她沒半分想法。”
孟回撇嘴,“真沒?”
“有是王八蛋。”
“我倒是有興趣。”孟回推了一下眼鏡。
沈閱微蹙眉頭,“你是有病吧。”
孟回咧嘴一笑,“長得漂亮又有故事,我喜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