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閱不著急回去,他回來一是談生意,二是陪父母。
秦詩更不急了,她那份工作本來就是自由的。
沈閱帶著秦詩在城裏轉,在樓下遇到鄰居的時候,沈閱會緊緊牽著秦詩的手,別人問起,他就說是他女朋友。
秦詩站在沈閱身邊,帶著幾分嬌羞。
袁苗知道秦詩跟沈閱又和好了,激動得不得了,原本也是想回來的,又怕自己當了電燈泡,不太好,就忍了。
沈父和沈母對秦詩都很熱情,那種熱情不是裝出來的,是打心底裏的喜歡她。
沈母說,她就一個兒子,隻要秦詩成了她家的兒媳婦,會把秦詩當女兒的。
這種話要是換個人說出來或許有些不太可信,但從沈母的嘴裏說出來,就毋庸置疑。
“我爸媽很喜歡你,還專門打電話給親朋好友說起了你,算是認定了你的身份。”晚上,沈閱摟著秦詩,玩著她的手指,在她耳邊輕聲細語。
秦詩輕咬著嘴唇,“會不會太大張旗鼓了?”
沈閱身形一側,盯著她,“怎麽?你還想有變數?”
“不是,我隻是覺得太著急了。”秦詩怕他炸毛,趕緊撫順。
“我年紀在這裏擺著的,不著急。”沈閱把臉湊到她的耳邊,嘴唇輕輕貼著她的耳朵,吐著氣,“你來找我,我很高興。”
秦詩被他弄得有些癢,不由縮起了脖子,“我以為你不會想搭理我。”
“秦詩。”
他在她耳邊磨著。
秦詩的身體已經升了溫,他的手已經貼著她的身體,肆意遊走,她情難自禁,發出來的聲音也那麽的嬌軟,“嗯?”
“跟我結婚。”沈閱的吻落在她的肩膀上。
秦詩聽到這幾個字,清醒了很多。
她不敢相信地望著他,“你說什麽?”
沈閱閉著眼睛吻著她的鎖骨,“我說……跟我結婚。”
秦詩確定沒有聽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