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難道是現場發現的梅姨或者夏青枝的腿骨?
我心中一驚,禁不住往後退了一步。
帶我過來辨認證物的物品的民警小王,輕輕一笑道:“沈小姐,你別怕,這個不是人骨頭,是羊骨。”
“羊骨?”
“對,羊的大腿骨,廚房發現的,可能是廚房冰箱被燒壞以後掉出來的。”小王說道。
“肌肉組織已經完全燒成灰了,隻剩下一根骨頭。”
“王警官,你確定是羊骨?”我問。
小王臉上的笑容收斂了,說道:“沈小姐,你發現了什麽問題嗎?”
“這根骨頭,還沒有進過檢測,但是從形狀和大小來看,應該是羊的後腿骨。”
“如果肌肉組織沒有被燒毀,這一塊大腿的重量應該在二十到二十五公斤。”
我和小王對視了一眼,小王立刻意識到了問題:“沈小姐,你是說……”
“王警官,我和倪思偉夏青枝他們共同生活了三年,從未在家裏做過羊肉。”我輕輕點頭,說道。
“更別說像這樣重達二十多公斤,一整塊的羊腿肉!”
惡魔一家人,並不喜歡吃羊肉。
我的廚房中,也從來不會出現羊肉和任何羊肉製品。
這一根羊腿,出現在我的廚房,隻有一種解釋,它,就是倪思偉擊打梅姨的凶器!
冰凍的羊腿,比石頭還堅硬,不規則的切割,讓它棱角分明,實乃殺人的利器。
用冰凍的羊腿擊打梅姨之後,倪思偉根本無需處理凶器,隨手扔進廚房,大火一燒,肌肉組織化為烏有,隻剩下一根燒焦殘缺的大骨!
而且,即便我們知道他們不喜歡吃羊肉又怎樣?
這能成為證據嗎?不喜歡,就不可以買回來嚐試嗎?
由此,縱火案的兩件重要物證,凶器和沾染血跡的黑色羊毛衫,都已無跡可尋,倪思偉竟然再次逃脫殺人罪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