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反悔,隻是這裏麵的條款,不合理。”
薑黎接過協議,翻開掃了一眼:“哪裏不合理?”
她都卑微到差點割地賠款了。
她怕霍知行覺得吃虧,這不平等條款,大部分都是維護的男方權益,隻有偶爾幾條,是薑黎壯著膽子填上去的。
他還不簽?
還有沒有天理啊?
霍知行伸出骨節分明的手指敲著協議上的條款,聲音空冷,嚴肅,雖然沒有暴怒,可卻讓薑黎感到不寒而栗。
“第一條,婚前財產公證。”
薑黎笑著解釋:“這一條是保護你的財產安全,畢竟你錢比我多,嘿嘿。”
“那這第二條,婚後,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提出離婚,女方不得提出反對!同時,如果男方沒有提出離婚,女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原因提出離婚:出軌,家暴,不孕不育,**不和諧……”
霍知行臉越說越黑。
“薑黎,你覺得我會出軌?家暴?不孕!不育?還……”
那幾個字,薑黎敢寫,霍知行都不敢讀!
薑黎見霍知行急了,急忙擺手解釋:“不不不不是,我不是說你不行,我這不是怕……而且這不都是維護你的權益嗎?你怎麽還……”
薑黎聲音越說越小。
明明她都卑微退讓到這種地步了!
這不平等的割地條款,可都是薑黎含著淚寫的。
他還有意見了?
霍知行深吸一口氣。
“還有這第三條,不論什麽原因離婚,女方都自願放棄婚後共同財產!”
薑黎怔了怔,睜著一雙不染塵埃的清澈大眼睛,疑惑不解地看向霍知行。
“這條也有問題?”
霍知行有些惱。
“為什麽總提離婚?這是結婚協議,還是離婚協議?”
“我這不是怕你將來遇到喜歡的人,這也是為了讓你減少跟我結婚的後顧之憂。”
薑黎說得那叫一臉認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