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宋總,陸遠山的事解決了。”
宋清風從一堆沒簽完的合同中抬起頭來,眉頭皺成了川字。
“解決了?這麽快。”
他這熱鬧還沒看兩天,他都想著借這個機會,去和夏婉楓套套近乎。
隻要夏婉楓肯和他來往,他就幫陸遠山解決這件事。
想解決也很簡單,隻要那孕婦一家子親口承認孕婦不是陸遠山推倒的就好了。
他們要是不願意,就多給點錢,沒有什麽問題是錢解決不了的。
“是的,宋總,報紙上都刊登了。”
助理把今天的晚報拿來給宋清風看。
宋清風尤其的關注夏婉楓和陸遠山的事,特意叮囑他們二人有什麽動向,就立馬上報。
陸遠山的謠言剛發出來,他就知道了,比陸遠山他們自己人還要關注。
“那您之前準備的那些都該怎麽辦?”
事情都解決了,也就用不上了。
“該怎麽辦就怎麽辦。”
助理明白,他們花錢找的人不能白花錢,總得發揮作用才行。
助理臨走時看了宋清風一眼,他總覺得這事兒興許就是宋清風幹的,
有前車之鑒,宋清風能幹的出來這樣的事兒。
雖然一般情況下,宋清風都是吩咐他去做一些事,但不排除他還有其他的渠道。
這回助理倒是真錯怪宋清風了,這事兒和他一點兒關係都沒有,他是想過給陸遠山點顏色瞧瞧,但他並不想招惹麻煩。
陸遠山是軍方的人,他再怎麽厲害,也就是個商人,再不能萬無一失的情況下,他不會選擇和軍方鬥。
你看他總給夏婉楓搗亂,但都是小打小鬧,真正的觸犯法律的事兒,他一點兒不幹,他很能掂量的清自己現在的能量有多大。
拿不準的事情,他一定不會下手。
這是他給自己定下的行為準則,也是他為人處事的底線。
真要做什麽事兒,他也是推給別人去做,而不是他自己出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