疤已經愈合,不再疼痛。
但醜陋的裂痕,卻再也無法從手腕抹去。
他憑什麽?
憑什麽他可以做到什麽都沒發生的樣子?
時曼躺在冰涼的地板上,猶如一個破碎了娃娃,雙眼放空。
所有人都不知道,她為了宋宴曾舍棄過生命。
她差點死在宋宴離開時家的第三天。
如果那天,不是她媽媽,在七年前,時曼就已經死了。
在他離開後短短的三天裏,她就患上了嚴重的抑鬱,雖撿回一條命,可她病了很久。
那三個月,她一閉上眼睛,全是他的身影,全是他說過的承諾,全是他給過的溫存。
她無數次犯病時,會被人綁在**,強製性注射鎮定劑,眼淚一日一日地流。
整整三個月,時曼用了整整三個月活了過來。
外界人的都知道,時家小姐翻遍了整個雲港市找宋宴。
所有人都知道,她三個月不曾出門。
卻沒人知道,她因宋宴,差點搭上一條命。
這一夜,時曼就在地上躺了一夜。
醒來時嗓子嘶啞,眼眶紅腫,狼狽不堪。
從不化妝的她,刻意用妝容掩蓋了一切懦弱的表現。
看著鏡中的自己,唇紅齒白,除了有些疲憊,根本看不出她哭過的痕跡。
時曼笑了,鏡中的她笑的很好看。
樓下,方嬸忙碌的在廚房做著早餐。
時曼以為是霍世宴,開口道:“不用準備我的,我要去醫……”院,發現並不是霍世宴,有些尷尬。
方嬸轉身看著時曼,打招呼:“時小姐,先生還沒起來,羅特助說昨夜先生醉酒,讓我早點過來煮點醒酒湯。”
“你認識我?”
時曼記得她們是第一次見麵,她怎麽知道她姓時?
為何,一點看不出她有一點的驚訝?
也許是習慣了吧,像霍世宴這樣的男人身邊又怎麽會沒有女人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