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琳在看守所裏呆著的這幾天,可以說是受盡了折磨。
倒不是身體上遭受了什麽虐待,而是心理上的恐慌和畏懼,讓她幾乎承受不住。
她見到了一位援助律師,律師說她的罪行很嚴重,對許長樂下手屬於故意殺人未遂,打許文景屬於故意傷害,要數罪並罰的。
梁琳嚇壞了,大叫起來:“事情不是我一個人做的啊!還有梁向明和梁暖,你們怎麽不逮捕他們呢?還有許文景根本就不是我派人打的,是梁向明,是他!你們不能把什麽事都賴我啊!”
律師搖頭:“梁女士,根據證據,這一切都指向了你。”
梁琳嚇哭了:“律師,麻煩你去告訴我叔叔嬸子,讓他們趕緊救我出去,這地方我是一天都不想待下去了……”
她千裏迢迢來投奔叔叔一家,是來當名媛的,不是來蹲局子的啊!
律師歎了口氣:“梁女士,你的親人似乎沒有幫你的意思。”
“你胡說什麽!那我的家人,他們怎麽可能不管我呢!”
然而幾天過去,梁琳沒有接到任何好的消息。看著旁邊的人一個個地被家人保釋出去,而她根本無人問津,她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。
她撕扯著自己的頭發,紅著眼睛,將梁勝周莉、梁向明梁暖這幾個人,翻來覆去罵了個遍。
她也終於認清了現實——這個世界上哪裏有什麽親情。
她以為的叔叔嬸子、弟弟妹妹,不過隻是將她當成了一柄槍而已。
嗬,她就是個傻瓜。
梁家那些人最好別讓她出去,否則,她一定不會善罷甘休的!
梁琳萬念俱灰之時,她麵前的大門忽然被打開了。
“梁琳,受害人撤訴了,你可以出來了。”
梁琳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等她跌跌撞撞地走出了看守所,感受到久違的陽光時,她才相信自己是真的出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