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商量什麽?”薑南禹問。
“我很喜歡你的新歌,想將這首歌譜成鋼琴曲,進行一些改編,你放心,版權費該怎麽算就怎麽算。”
楚靜說得情真意切。
大個和胖子都十分興奮。
其實允許別人改編,授權給別人改編,對原創而言,是非常友好的。
如果別人改編火了,原創也會借著東風火一把,如果改編沒火,那跟原創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不管火不火,有人願意改編,一來可以賺錢,二來增加了這首歌的傳唱度。
之前暴雨樂隊的一首歌,被另一位歌手拿去了一檔音樂比拚節目,火得一塌糊塗不說,還賺了一筆不小的版權費。
雙贏。
“別的歌不行嗎?”
“你其它的歌,確實也很優秀,但是我最喜歡的就是這首《雨後陽光》,可以嗎?”
楚靜滿懷期待,“版權費的話就按照你們最高的那首歌的版權費走,一百萬。”
大個和胖子對視了一眼。
一百萬給的不低了,可以說是一個相當高的價錢。
白賺一百萬,誰不樂意?
“別的歌,你隨便選,免費的,但是這首不行。”薑南禹拒絕了。
楚靜有點兒被噎住,她沒想到薑南禹不同意。
她知道暴雨樂隊很多歌都被別人唱過的,他們沒有限製,是允許別人改編的。
沒想到自己卻碰了一鼻子灰。
“為什麽?這首歌有什麽特別之處嗎?”
“沒有,但是我自己很喜歡這首歌,不想被改編,抱歉。”
楚靜覺得挺尷尬的,她來之前還打聽過的。
想從暴雨這裏拿版權,還沒有人失敗過。
她是第一個。
她總覺得薑南禹是故意針對她的。
可是思來想去,薑南禹也說了,其他歌不要錢,唯獨這首不行,又不像是針對。
難道這首歌是有什麽特殊意義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