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嬸說話還是有些水平的,她不會像是二嫂那樣板起臉說教,而是專門往人的心窩子上戳。
黃美娟是個愛熱鬧的人,她喜歡逢年過節的時候一家人團團圓圓,以前還多次說過誰家要是過年都一個人過,那這個人就可憐死了。
這個理由也是她年輕的時候不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三嬸誌在必得,以為這個理由大嫂一定動容,隻要她想法鬆動那就再勸勸,任務就完成了。
但黃美娟搖搖頭:“一年中節日隻有那麽幾天,為了幾天卻要憋屈的活三百多天,我還是太虧了,以前是我傻算不清這筆賬,現在我想明白了,不會再為了別人的目光而活,以後我要為自己而活。”
兩個妯娌也敗下陣來,狄明朗仍然不死心,又去求嶽父一家人,請他們為自己說好話,並且保證以後會對黃美娟好。
黃家人聽說黃美娟要離婚,所有人都不同意,年輕的時候受過那麽多的羞辱都不離婚,老了老了離什麽?丟人現眼。”
反對最強烈的是黃美娟娘家嫂子和兩個兄弟媳婦,她們一起勸黃美娟,勸說的內容和狄家兩個妯娌說的差不多,但是更深入,更難聽。
娘家嫂子道:“美娟,你不要怪嫂子說話難聽,我得把醜話說前頭,你要是真離婚了,逢年過節不能回娘家!”
兩個兄弟媳婦也頻頻點頭,她們也是這個意思。
黃家也是做生意的人家,對一些風俗深信不疑,京海這邊有規矩,出嫁後的女兒不能看娘家燈,這句話同樣適用離婚的女人!
離婚的女人平時回娘家可以,但是每到團圓的節日,尤其是過年和中秋,就不能在娘家過了,要一個人躲出去。
如果不出去,就會被視為搶奪娘家的運勢,對娘家兄弟不好。
當然這些隻是習俗,會不會真的這樣還有待商榷,不過娘家人現在就迫不及待的過來表態,黃美娟還是很心寒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