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袁美,我出生在一個偏僻的小農村,我還有一個比我小兩歲的弟弟。我沒有讀過書,因為我的父親非常討厭我,家裏好吃的都給弟弟,而我隻能勉強吃飽。家裏的活大部分都是我和母親幹,稍微讓他有一點不滿意他就會用趕牛的鞭子狠狠的打我,我想,在他眼裏,我和那頭耕地的老牛沒什麽區別。
弟弟也欺負我,總是捉弄我以我的痛苦難堪作為樂子。
母親總是讓我忍忍,隻要嫁人了,就好了。
可是,父親讓我嫁的,是一個大我十九歲的鰥夫,隻因為他願意給的彩禮比別家給的多。
我本來打算渾渾噩噩把日子過下去,可是我見到了很久才會回來一次的表姑。
她吃的穿的用的,是我想都想不出來的好。我好像被迷惑了,我問她能不能帶我走,她竟然同意了,我想一定是老天爺賜給我的機會。
大城市很不一樣,這裏的女孩子不像我們村子裏的女孩,又黑又醜隻知道埋頭幹活,我看花了眼迷暈了心,我想永遠都不要再回那個暗無天日的家。
所以,我要像表姑一樣,從助理做起,一步步變成她現在的樣子。
表姑為我安排的明星叫陸虞美,她真的好美好白。
但是她脾氣不好,喜歡罵人,有時候也打人可是她每個月給我好多錢,雖然大部分都要寄回去,但是,有了這些錢,我不用嫁給老頭,我爸也不再叫我回家。
所以,不管她怎麽對我,我都會努力做好這份工作,哪怕,她叫我去陪一個不認識的男人睡覺,我也願意,隻要我能脫離家庭獲得新生,隻要我能成為我夢想中的樣子。
可是那天,我確診了艾滋,也就是段飛星拒絕她的那天,她為了一個男人要死要活,而我,真的要死了。
我沒想到,那天她在憤怒之下,竟然說叫我不要癡心妄想,叫我死了心乖乖跟在她身邊做她聽話的小助理,她說她發現了我的用處,她告訴我,我進公司的時候為了高工資簽的十年的長期合同,如果我要走,我要賠給陸虞美一筆我一輩子也賺不到巨額違約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