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也不嫌麻煩,撈油水還要這樣做文章,豈不是多次一舉啊!用不著找這樣的借口,可以找別的借口。
收了錢,剿匪呢,也就是在山裏轉一轉,抓幾個山賊交差。
“他們不會真的剿匪的,如果把匪給剿了,以後怎麽收錢啊!甚至,他們可能跟山匪那是勾結的。”
“山匪要殺人,百姓們害怕,所以就會捐。”
應如是說道。
“這事好辦,調兵剿了就是了,指望著他們剿匪,那是不可能的,再說了,他們也沒有那個實力,就由地方駐軍剿滅吧!我寫一道手令,你去州府,調幾千兵過來剿匪。”
白辰覺得,匪是要剿的,這些王八蛋打家劫舍,劫掠來往的商旅,可是影響地方經濟,自然要斬盡殺絕。
至於所謂的什麽迫不得已,落草為寇,白辰那是不管那麽多的。
一個不留,要全部斬殺。
白辰的手令,那是可以直接調兵的,大明的軍事指揮權,是在他這個丞相的手裏,沒有他的命令,不準調動軍隊,駐外將領也不行。
當然邊關有所不同,一道遇到外敵入侵,可以先斬後奏。
在軍中,白辰的威望很高,主要是他給士兵的待遇好,人家感恩戴德。
白辰帶著一行人,在縣城裏逛了逛,了解一下本地的風土人情,生活水平怎麽樣。
日子隻能說是湊合著過,不能富,也不能說太窮。
相比之下,這個縣還算可以,起碼搜刮不是那麽嚴重。
也就是通過剿匪募捐,撈點油水而已,苛捐雜稅倒是沒有。
這種情況的話,白辰的選擇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隻要不是太過分就行。
這也是無奈,換官,還不是一樣,兩袖清風終究是少數,你不想下水,地方上的豪強,也會拉你下水。
地方豪強,白辰也是隨時要打擊的,不能太過膨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