亂七八糟的事情總是太多,白辰也是服了,一切的麻煩,都是因為貪欲而起,伴隨著大明經濟的發展,地方官吏吃得滿嘴流油,錦衣衛也多有稟報。
是摻和商業,各種手段,可謂是層出不窮的。
有的自己做上了生意,有的是收拾有錢的商賈,從人家的手裏搞錢。
官府,是不能從事商業的。
白辰覺得,是時候打擊一下地方官吏了,是越來越猖獗,如果不收拾一下,那還不得上天。
當然了,也不是全都收拾了,那都是一丘之貉,不是千八百人,而是幾萬,十幾萬人,都是如此。
按理說,朱元璋以前殺得那麽多,殺得那麽狠,地方官吏的貪欲,應該降低才對,但是,沒有太大作用。
這不是靠殺就能夠解決問題的。
全殺了,換上新的一批,還不是那樣,都想著多吃多占。
一些縣城,從縣令到獄卒,那都是有啥吃啥,撈錢已經到了過分的地步。
這次要錦衣衛和刑部配合,殺個五百地方大官,以儆效尤,彰顯天威,抄其家,流放其家人。
也沒法杜絕,這是最為頭疼的,天高皇帝遠,朝堂又不可能盯著每個地方。
隻能是時不時打擊一下。
另外,要明確一點,地方官府不準經商,不準插手商業上的事情,不給那個權利。
這一點,要充分明確,違者殺無赦,斬立決。
“人啊!都是有貪欲的,天底下的官吏,多數都是中飽私囊,喜好整人,殺不絕,也殺不盡。”
白辰也在琢磨著,怎麽樣解決這一問題。
是不是應該改製一下啊!比如說,讓地方自己選縣令,而不由朝堂任命。
這樣的話,地方縣令就會有所顧忌的。
可是這麽做,又得罪了士族。
人家讀書,就是為了金榜題名,好入仕。
這搞起了選舉,那還讀個毛線的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