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情本不該被隨意踐踏,更不該被用作刀刃,拿去傷人。
哪怕是傅承策,又有什麽資格這樣對她?
或許,他有資格,誰讓她也“有求於他”呢?
下午,陳芸與傅承策進行了交談。
這一下,景稚沒有跟在身邊,大概是中午的鬧劇導致的。
何況陳芸罵他渣男,帶上景稚去談判,與挖坑給自己跳無異。
下班後,景稚沒有等他。
如今,她住著自己租的房子,無需時時刻刻與他綁在一起。
回去後,陳芸來了她家。
“跟我想的差不多,他想通過我父親,在西霧市少些阻礙。”
陳芸最近憔悴了不少:“如果我沒有和父親鬧翻,或許可以考慮。”
“所以你拒絕了?”景稚撐著下巴:“你與你父親通電話說明此事,不行嗎?”
“可以是可以,但是……”
此時的陳芸哪裏有總裁的樣子?仿佛隻是一個犯事的孩子。
“我不想給他打電話。”
景稚思索著:“你們要隻是單純的矛盾,說說也沒關係,訂婚的事,你好好說,你父親應該會理解。”
不像她,父親不認,繼父不仁。
“我知道,可這件事我本來就沒錯,是他們強迫我,他們該道歉。”
景稚歎了口氣。
說白了,就是拉不下麵子。
她並未多勸,隻是提醒:“你們的矛盾可以先不管,以傅氏的實力,相信你父親對這次合作也會感興趣,你不如就趁這個機會,給雙方都賣個人情。”
甚至可以從中獲得一些平時沒辦法辦到的東西。
陳芸精通投資,可是在職場上,總歸是個新人。
“……能說的有道理。”她忽然開始思考這件事:“讓我想想,或許,我能趁此機會把婚約退了,也能從傅承策這裏得到一些特權。”
之後兩人怎麽談的,景稚沒有去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