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,在德興館吃了一碗麵。
抹了一下嘴,程默就騎著自己的腳踏車離開了,他把車送去了老閘捕房,然後找了個借口出來,上了一輛電車。
在威海衛路上某個站點下了車。
樊剛家就住在這條路上。
今天,他不在家,第二特區法院的案子,他作為辯護律師,必須得出庭的,家屬就是看中他的能力,花了大價錢請他的。
作為上海灘的著名大律師,樊剛住著別墅洋房,家裏雇著好幾個傭人,出入還有專門的司機和保鏢。
這家夥知道自己得罪的人太多,也怕死。
所以,想要近身殺人,很難。
投毒也不現實,畢竟這種人很警惕的,除非相熟的,信得過的,一般的應酬早就不參加了。
而且毒從何來?
他是知道一些製備毒藥的方法,但一時半會兒也是搞不出來的,而且製毒是需要設備的。
劑量不夠,根本毒不死人,送到醫院洗個胃,說不定就能撿回一條命。
比如蓖麻素和氰化物以及我們非常熟悉的砒霜……
砒霜是可以買到的,但如果從正規渠道的話,一定會留下痕跡,但非正規渠道也不安全。
氰化物就更難了,國內現有的技術合成的話幾乎做不到(實驗室或許可以),隻能從國外進口,蘋果籽內倒是含氰化物,但提煉不是一件容易事,至於蓖麻素,同樣也不容易,不過,有個在醫院工作的女朋友,以後倒是便利一些。
起碼搞到那些製備容器會容易一些。
但是殺樊剛已經來不及了。
法國人是懂休息的,所以不到下午兩點,是開不了庭的,程默還有時間對威海衛路再一次熟悉。
然後啟程前往法租界薛華立路的第二特區法院。
原先這是法租界的公審會廨,後來民國政府收回部分司法審判權,這裏才被改為江蘇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以及上海第二特區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