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還是程默動之以情,曉之以理說服了文秋,文秋也知道,妻子身體一直不是很好。
能懷孕已經不是易事,這前前後後吃了不少安胎藥,還有孕期,程默讓人給送了多少補品。
這些就憑他是買不起的。
他都三十好幾了,若是再不生孩子,這輩子隻怕是連一個兒女在膝下承歡的機會都沒有了。
這一點上,文秋對程默是相當感激的,但私人的情感不能用黨性和原則去交換。
他盡量的在兩者之間做平衡,隻能是平衡,不能是選擇。
隻要不違背黨紀和原則的事情,哪怕他不認同的事情,他都會盡量配合和支持。
畢竟,他也能理解程默處在那個位置上的難處,就千代子的事情,他就為程默跟上級說過好話,還被批評了,但這些他都沒跟程默提過。
他覺得,這是他應該做的,至於要不要告訴程默,這是不重要的,他又不圖什麽。
都是為了抗日和民族解放的事業,就算兼顧一點兒私情,但也沒損害黨和國家的利益。
特殊時期,特殊事情,隻能特殊處理,等以後自然能找到一個合理合法的處置辦法。
程默在文秋家中待了半個小時,就出來了,然後返回醫院。
醫院產房內,姐姐不在,應該是回去了,晚上需要抄收重慶來的電報,這事兒除了姐姐,他誰都不信。
姐姐雖然不是“暗火”的成員,但她知道程默的身份,也知道他幹什麽,所以,抄收電文這種事兒交給她,完全沒有問題。
姐姐也隻負責抄收電文,她並沒有密碼本,並不掌握破譯密電的能力。
這這就夠了。
回電不一定需要立刻,可以放到第二天聯絡的時候。
隻要不耽誤接收重慶局本部的密電就是了。
丈母娘薑麗瑤在,小雨應該是回去了,她一個未婚女子,也不太懂如何帶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