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農收割靈田,可不是自個說收就能收的。
必須得通知靈植堂。
因為靈植堂,掌管著靈米的售賣大權。
當然除此之外,最主要的原因則是,這裏的靈田隸屬於靈植堂,而他們這些靈農,大部分都與靈植堂簽訂了租契。
財大氣粗之人倒還罷了,給足靈石之後,靈田內的靈米,自然可以由他們任意處理。
可若是如周長旺這般的,因為初期靈石不足,隻給了一部分靈石的靈農,則需要與靈植堂計較,補上後續的租金。
當初周前昆幫周長旺租下三畝靈田,因為手中靈石不足,所以選擇了交上一畝十塊下品靈石定額,外加靈田產出的五成收益當做佃租。
另外協議中,還有個補充條例,則是為了防止靈農偷懶,若是畝產價值不足四十塊下品靈石,也就是分到靈植堂手中的靈米價值不足二十塊下品靈石,那麽缺失的部分,就將由靈農自己承擔補上。
是以,在決定今日收割之後,周長旺其實也專門跑了一趟靈植堂。
當然,因為今日收割靈田之人較多,是以靈植堂方麵也專門派了個管事,專門來處理佃租收取和靈米收購之事。
將收割好好的靈米都堆在一旁,交由父親看著,周長旺很快找到了靈植堂管事。
對方是一個看起來四十來歲的中年男子,身材清瘦,嘴上則留有胡須,不嚴密,卻顯得有些長,隨風飄搖,自有幾分瀟灑。
這人周長旺倒也認識,姓陳,名清風,練氣期第五層的修為,為人說不上公正,但還講幾分道理。
“陳管事,我那幾畝靈田,已經收割好了。”
周長旺靠近上前,拱了拱手說道。。
“周長旺是吧,我看你當初租下了三畝靈田,租金隻給了三十塊下品靈石,待會兒可得補齊剩下的租金,也就是最少六十塊下品靈石才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