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冬素笑著攔下:“阿爺您身體還沒好呢!賣酸辣粉可辛苦了,挨冷風吹一天,您可受不住。
再有,這十裏八村的人都認得您,喊個叔啊伯啊,說沒帶錢,您會不請人家吃?
您去擺攤,不虧本就不錯了,不如……”
她故意停下,沈爺爺果然上當,急問:“不如怎麽樣?”
沈爺爺不是個貪錢重利的,他隻是覺得他要負責養小虎和小滿,這個重擔不該給沈父。
並且蔣氏的態度擺在那裏,給兩孩子一口熱飯吃,已是她的極限,不可能再給予更多的幫忙。
孩子還小,沈爺爺想趁自己還能動,多掙一點,怎麽著也要讓兩孩子在沈家村安身立命。
之前他覺得幾個女孩擺弄的小吃攤是個玩意兒,現在知道能掙錢,豈能不上心?
不過冬素說的也對,他熟人太多,又抹不開麵子,真擺攤賣吃食,怕是要虧。
一聽冬素話中有話,自然急問。
沒想到沈冬素直接把七十文一分為二:“您還是給我們做代言人,拿代言費的好!
這三十五文,就是您今天的代言費,咱說好的,我的那份利益,和您平分!”
沈爺爺先是死活不要,讓兒子養他都覺得麵上無光,豈能花孫女的錢!
沈冬素便跟他說‘代言人’到底是做什麽的,為讓他安心收錢,還特地加上一條:
“您知道的,咱們這裏街痞村霸可不少。就我們幾個女孩子做生意,人家肯定來搗亂啊!
但有您這個代言人就不同了,出了什麽事,您得出麵幹涉,幫我們撐腰。”
這麽一說沈爺爺就懂了,他以為代言人就是用他的畫像呢,原來還要負這個責任!
那這個錢他就能安心收下了,沈冬素畫大餅:
“您別嫌錢少,以後咱們酸辣粉生意會越做越大,凡是掛沈記酸辣粉,掛您的頭像,您都得撐腰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