麥凱斯看著眼前的靈動少女,她有一汪非常漂亮的水眸,含笑看著人時藏著盈盈波光,看著柔情似水。
她有些瘦弱蒼白,甚至營養不良(?)但奇異的是笑起來臉頰邊與生俱來的嘟嘟肉,賦予了她可愛俏皮的一麵。
這無疑是個眼神sexy,卻意外可愛的女孩。
當他第一次見到她,就被深深吸引了目光。
之後幾天他總能在固定的時間找到女孩出現在大食堂的身影。
據麥凱斯觀察,這個性感小可愛還是個吃貨。
看她吃東西,他都不知不覺多要了碗飯。
幾天下來,他想,和這個女孩成為朋友是一件很不錯的事情。
於是他鼓起勇氣前來搭訕。
好在女孩沒有拒絕,他在她對麵坐下。
“我就麥凱斯·耶瑟夫古德,你可以叫窩麥凱斯。”
不知道這蹩腳的中文有沒有將他的名字說清楚,但是麥凱斯發誓自己已經很努力了。
“女孩,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嗎?”
丁安夏接收到外國人亮晶晶的眼神,眨眨眼:“我叫丁安夏。”
不是楊柳村的童養媳丁二丫,也不是吳燕芳的女兒,丁安華的姐姐,而是來自未來比較倒黴恰好和丁安華名字相近的丁安夏。
麥凱斯思考了一下:“我可以叫你夏夏嗎?”
對外國人來說三個不同字音還不如兩個疊詞好說出口,丁安夏理解並表示同意。
麥凱斯淺淺的勾起嘴唇,他的認知裏互換姓名是交朋友的第一步。
金色的發絲垂在麥凱斯耳邊,他像隻大金毛。
還是那種比較單純的傻金毛。
丁安夏總覺得自己如果現在問什麽他都會如實回答。
於是她嚐試著問這隻有些羞澀,敢於搭訕卻不擅長搭話,社交尺度時大時小的傻金毛:“麥凱斯,你打算在這住多久?”
麥凱斯撓撓臉:“一直等到開學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