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”林可可假裝溫柔的臉瞬間裂開。
王秀君和林誌鋒聽不懂林雲初說的話,林可可卻是聽明白了。
這死女人在罵她白蓮花。
“我同意回鄉下去。”在林可可準備發揮的時候,林雲初再次開口。
這一開口,讓林可可驚了。
上輩子林雲初死活都不下鄉,這輩子卻鬆口了。
王秀君先是驚了,而後露出滿意的微笑。
看來,多罵罵是有效果的!
王秀君**、直白的表情讓林雲初冷笑不已。
真正的過河拆橋,就是她這樣的!
以前她覺得林可可養不活的時候,她將她視為珍寶。
現在林可可長大了,她覺得還是自己女兒親,覺得通過自己已經完全確定了和司家的聯姻,立馬對她這個棋子棄如敝履。
書中,王秀君一直想將林雲初趕回鄉下,林雲初卻怎麽都不回,一定要搶男主,最後落了個流落街頭、被人**至死的結局。
現在,林雲初換成了她,這狗屁劇情她堅決不走。
她肯定要離開這裏。
遠離男女主角,遠離這對奇葩的養父母,遠離所有的不幸。
“不過我有兩個條件,第一,我還得在這呆一周,參加燕子的婚禮。第二,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還給我。
“你一千三百六十塊錢,你怎麽不去搶?”王秀君聲音尖銳地問。
這個年代的工資三四十塊一個月,林雲初張口就要,不是六十塊,不是三百塊,是一千三百六十塊。
王秀君臉色沉黑沉黑,開始聲音尖銳地數落林雲初,“這些年,你吃我的,穿我的,用我的,霸占著原本我女兒享有的一切。你不感恩也就算了,不僅想害死可可,還想訛我的錢!一千三百六十塊,你開得了口!”
林雲初自然知道這個金額在這個年代,屬於巨額性款項。
但這本來就是原主的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