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好,若是林家始終不願歸還她的彩禮錢,真要到法庭請律師也是一筆開銷。
打定主意後,林溪去自己的小書房拿了筆和紙開始奮筆疾書。
林溪寫完之後端著牛奶敲響了沈易則書房的門,也不等裏麵應聲,她直接推門進去。
“沈總,你的牛奶。”林溪笑不達心的遞上來一杯牛奶。
沈易則愣了一下,怎麽還叫“沈總”了?
某人不知道她又要玩兒什麽花樣,玩味地睨了她一眼,抬手去接牛奶。
卻在剛觸碰到杯子時,林溪突然避開了手。
“什麽意思?”沈易則斂眸,臉色稍沉。
“沈總,我們遲早是要離婚的,你這麽耗著我,還不停地使喚我,說不過去吧?也不能仗著自己有錢有勢欺負弱小不是?”林溪嬌笑著,聲音一如往常一樣柔軟。
沈易則濃眉一挑,來了興趣,瞬間放下了手中的鼠標,慵懶地往後靠在座椅上揚了揚下巴,“繼續。”
他說話時鳳眸微微上挑,帶著說不出來的痞氣。
“麻煩沈總看看這個,看完簽上字,希望我們在離婚前這段特殊時期能夠合作愉快。”
“這麽自信,認為我一定會簽?”
沈易則審視著林溪,微微抬手接過她手裏的那張紙,視線卻一直盯著林溪。
她已經換了居家睡衣,深V領的睡裙,露出胸前大片瑩白的肌膚。
沈易則望著那若隱若現的飽滿,喉結滾動。
林溪笑意盈盈,沈易則似乎許久沒有見到過林溪這樣的笑容。
“沈總,看看再說。”
沈易則挑眉,眸光微轉視線落到那張紙上。
《合作協議》
一、男女雙方互不幹涉,互不強迫,若有一方違反,一次十萬。
二、男女雙方若要求另一方配合上演夫妻和睦,一次十萬。
三、男女雙方若要求另一方肢體上配合,一次一百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