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時間一久,沈母就動起了歪心思。
尤其是時錦童在這裏白吃白喝,一分錢不賺還要靠他們養著,她就格外的不滿。
從前沈雲在的時候,每個月還能給他們幾千塊錢。
都怪時錦童,要不是她這麽狠毒,沈雲就不會死,隻要她活著,每個月給幾千塊錢他們夫妻倆吃喝不愁。
沈母越想越不得勁。
晚上夫妻倆坐在一起吃飯,沈父的麵前擺著一瓶酒,喝到一半沈母歎了口氣。
“好端端的歎什麽氣?”沈父不滿的罵了一句。
沈母被嚇得瑟縮了一下,連忙給他倒了一杯酒,試探著開口,“自從那個時錦童來了之後,天天什麽都不幹白吃白喝,我們家的錢都花的差不多了。”
沈父一想還真是這樣,“你有什麽想法?”
沈母眼珠一轉,“我聽說村裏有很多光棍娶不到媳婦兒,不如我們給她找個好去處?”
沈父一聽立刻明白她的意思,這嫁女兒當然得要彩禮,說起來時錦童長得那是沒的說,他們多收點彩禮錢也是應該的。
不過——他也有顧慮,“時家人會同意嗎?”
“他們都半個多月沒管了,而且她可是我們的女兒,我們把女兒嫁人,跟他們有什麽關係?”沈母反駁。
“可她到底是在時家長大的,現在他們正在氣頭上,到時候氣消了秋後算賬怎麽辦?”沈父雖然不是什麽聰明人,但也不算太傻。
他這話說的也不無道理,沈母想了想就有了解決辦法,“怕什麽,到時候就說她自己跑了。反正她又不是沒跑過。”
“你說的也對,今天晚上多給她點飯吃,免得她餓死了。”死了他們可就一分錢都沒有了。
“放心吧,我知道該怎麽做。”
時錦童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,沈星靠著時家父母參加各種宴會,很快整個圈子都知道時家收養了一個女兒叫沈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