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清清有些窘迫:“我是出不起十兩銀子,可一個擺地攤的,誰一年要交十兩銀子的保護費了?要是一年就交那麽多,他們還怎麽養家糊口?他肯定是在坑我。”
她又不是沒有原主的記憶,不知道這個世界的物價。
雞蛋都才兩文錢一枚,小商小販一年都不一定能賺到十兩銀子,他們哪來那麽多錢交十兩銀子?
唉!古代就是古代,法律製度沒有那麽完善,賺個錢怎麽那麽難呢?
“他確實在坑你!一般來說,明鹽鎮這種小地方,像西街那樣的集市一般都是收二兩銀子的保護費,如果有多的,要麽是你得罪了對方,對方想懲罰你,要麽就是對方不想讓你做生意。”
至於許清清是哪一種,很明顯,就憑她剛剛的做派,施公子便知,她肯定是“得罪”人了,被人穿小鞋了。
“所以,這保護費是必須交了?可衙門都沒收。”
作為上輩子的大學生,許清清表示,“保護費”這種見不得光的東西還真存在啊?
她一直以為,這是地痞流氓自己折騰出來“嚇唬”不懂事的老百姓的。
“如果你連這個都沒辦法接受的話,那你不適合做生意。你可以考慮換個行當,”施公子沒問許清清為什麽一個女人出來拋頭露麵,他真誠地給了建議,“有點手藝可以去繡樓做個繡娘,要是手藝不行,可以接些漿洗衣服的活。”
“誰說我不適合做生意啊,我最適合的就是做生意,你要是不信,你嚐嚐我家的吃食,你就知道我為什麽想做生意了。”
說著許清清就想找背簍拿東西,一摸肩才想起來自己的背簍還丟在原地,而背簍裏的餅也早就賣完了。
“對不起啊,我的餅賣完了。要不然你留個地址,明天我早上帶來,給你嚐嚐。我跟你說,我做的餅你絕對沒有吃過,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東西。你要是不試吃一下,絕對會後悔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