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卿安等人是跟著丁美蘭一起回來的。
丁美蘭看到的東西,祝卿安等人自然也看到了。
所以在丁美蘭撲過去,想要急忙撕毀警察找到的證據時,身肥體胖的祝卿安已經先一步衝過去,用她那肥碩的肚子不經意地把丁美蘭直接創飛。
而後又果斷把證據牢牢抓在手裏。
“你幹什麽!還給我!”丁美蘭哪怕人已經飛出去了,卻還是著急忙慌地出聲大喝。
祝卿安憑自己的本事搶來的,才不會輕易還她,快速查看之後,發現這些信都是多年來柳政庭寫給祝建國的。
信裏麵多次提到,柳政庭有給祝建國寄錢,寄物品。
更重要的是,信裏麵還非常明確地提到了一句:“以前沒離婚時,你總說那個女人如何如何好,當時我女兒如是還為此吃醋生氣。現在如是不在了,你們既然結了婚,相信由那個女人來當安安的後媽,應該是個好的。我們雖然因為工作的原因搬去了燕京市,可是我們還是會隔三岔五和你們聯係,你們究竟有沒有照顧好安安,我也會派人打聽。要是你們沒辦法盡到當父母的義務,我有權力把安安接到燕京市生活。”
信件有厚厚一疊,幾乎每一頁都提到了祝卿安。
看著看著,祝卿安的眼睛逐漸朦朧:“以前你們和我說,我姥爺一家不要我了,還說讓我不要再提這些人,原來他們是有在意我的。”
丁美蘭知道這件事已經捂不住了,隻能盡力扯謊:“哪有你說的那麽輕巧,他們不過是寫兩封信迷惑人的,好讓人知道他們不是薄情寡義的人。他們要是真的在意你,這麽多年怎麽從來沒有回來看望過你!”
本來丁美蘭以為這個理由足以堵住祝卿安的嘴,沒想到卻聽到祝卿安從中抽出一封信,對著她說道:“這封信裏寫得清清楚楚,是你和我爸不讓他們過來的,說是怕我看到姥爺一家會過於想媽媽,會耽誤我的學業。怎麽,你竟然已經忘記了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