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了這話,眾人皆是一愣。這繞了半天,不是又繞了回來嗎?
見眾人皆麵露疑惑,我快速吸了一口氣,繼續開口:“所以奴婢推斷,劉諱撿到了李昭儀的絲帕,卻並不著急還給昭儀,是因為期待下次與昭儀相見。
而昭儀,對於劉諱的騷擾不勝其煩,害怕劉諱的糾纏毀了自己的清譽,所以才要殺了劉諱滅口。”
接下來就看,李昭儀是選擇承認殺了一朝長公主,去麵對帝王之怒。還是承認殺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小編修,來麵對明顯不願得罪她的禁軍校尉了。
怕李昭儀回過神來,我趕忙又補了一句:“昭儀不妨仔細想想,奴婢剛才的話,可有道理?”我刻意在“剛才”二字上,加了重音。
提醒李昭儀想一想,方才她一進晾書局時,我告訴她的話。
是想要清白?還是想要活命?
李昭儀此時已經完全掉入了我的圈套,讓她覺得自己此時此刻,就隻有我給出的這兩種選擇。
我剛剛的一番話,已經將劉諱的死徹底定性為殺人滅口。
而劉諱身上出現的手帕,讓李昭儀幾乎是下意識就知道了是怎麽回事。
她殺了公主之後丟失的帕子,出現在死去的劉諱身上,這件事就算是在她看來,也確實像是殺人滅口。
所以這讓她幾乎是立刻,就相信了我的推論。
一旦她心裏相信了這推論,那麽她就掉入了我的陷阱。讓她隻能跟著我的思維行走,自然也就隻能看到我給她的這兩個選擇。
兩害相權,取其輕。所以,她根本沒有別的選擇,隻能承認是自己殺了劉諱。
不然帕子的事情,她根本解釋不清,她需要一個理由。
而丟了帕子被劉諱撿到騷擾,不堪其擾才殺人滅口這個理由,可比劉諱在殺人現場撿到帕子被滅口這個理由,看起來無辜多了。
於是稍作權衡,她就承認了是自己殺了劉諱。